肝癌分级标准主要依据癌细胞胞浆嗜酸性、着色程度、胞核大小、核浆比例,以及核着色深度、细胞功能及组织结构等进行分级,具体分析如下:
(1)Ia期:单个肿瘤最大直径不超过3cm,无癌栓、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,肝功能分级ChildA级。
(2)Ib期:单个或两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<或=5cm,在半肝,无癌栓、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,肝功能分级A级。
(3)IIa期:指单个或2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小于或等于10cm,在半肝,或2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小于等于5cm,在左、右两半肝,无癌栓,无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,肝功能Child分级A级。
(4)IIb期:单个或2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>10cm,在半肝。或2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>5cm,在左右两半肝。或多个肿瘤无癌栓,无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,肝功能Child分级A级。或者不论肿瘤情况有门静脉分支、肝静脉或胆管癌栓,和/或肝功能Child分级为B级。
(5)IIIa期:不论肿瘤情况,有门静脉主干和下腔静脉癌栓、腹腔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之一者,肝功能分级为A或B级。
(6)IIIb期:肝功能Child分级为C级的病人,不论肿瘤情况及有无转移和癌栓。
(7)IV期:肿瘤体积大于5公分或出现周围淋巴结转移,或出现远处转移,预示肝癌属于晚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