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忘综合征是以遗忘,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:
(1)有短期和长期记忆损害的客观依据。短期记忆损害(不能学习新知识)表现为5分钟后不能复述3件物体;长期记忆损害(不能回忆以往已掌握的信息)。表现为不能回忆本人过去经历(如昨天发生的事情、出生地、职业)或一些常识(如过去的国家元首、众所周知的日期)。
(2)不只是发生在谵妄的病程之中,且不符合痴呆的诊断标准,无抽象思维和判断力的损害,无其他高级皮质功能紊乱,无人格改变。
(3)从病史、躯体检查或实验室检查可找到证据,表明某一或某些特定器质性因素,与当前障碍有病因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