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急性阑尾炎的治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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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主讲实录

妊娠期急性阑尾炎一般不主张保守治疗,一旦确诊以后应该在积极抗感染治疗的同时立即手术治疗,尤其在妊娠中期或者晚期,高度怀疑是急性阑尾炎。如果一时难以确诊,特别是病情继续进展的时候,应该放宽剖腹探查的指征,果断采取手术治疗,以免延误病情。

第一点是手术治疗,妊娠早期的切口和采取麦氏切口,如果诊断不能肯定,使下腹部纵切口,有利于术中探查也可以行腹腔镜的手术,妊娠中晚期以采取右侧腹直肌旁切口,手术床向左倾斜30度,使子宫左移,便于暴露阑尾,手术探查应轻柔,术中尽量避免刺激子宫,妊娠晚期需同时剖宫产式,剖宫产时,应选择有利于生产手术的下腹正中纵切口,减少对子宫的刺激,最好不能最好不要放置腹腔引流以免引起早产。

如果盆腔炎症严重而且局限,阑尾穿孔,盲肠壁水肿可放置引流管,除非有产科急诊的手术的指证。原则上禁处理阑尾炎破宫产手术,但是遇到下列几种情况,应该先行破宫产:

第一,是术中暴露阑尾溃烂。

第二,是阑尾穿孔并发弥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严重,子宫感染真相。

第三,近预产期或者是胎儿基本成熟,已经具有宫外生存的能力。

术后的处理,需要继续妊娠者应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广谱抗生素,继续抗感染治疗。因为感染达到75%到90%时,应选择针对厌氧菌的抗生素,术后三到四日内给予一日工作的药物以及镇定药等保胎治疗。
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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