腹膜透析开始后,每2~4周应常规复查血肌酐、血尿素氮、CO2结合力、钾、钠,以及透出液常规(包括蛋白定量),并作细菌培养。
以后根据病人情况,每1~3个月常规复查血钙、磷、氯化物、尿酸、血清蛋白、血脂、红细胞压积、乙型肝炎抗原,病情不稳定或透析中病情变化时,如发生腹膜炎或水、电解质失调等,应随时复查相应项目,透析液常规检查和蛋白定量测定不宜用隔夜留腹的透析液。
腹膜透析开始后,每2~4周应常规复查血肌酐、血尿素氮、CO2结合力、钾、钠,以及透出液常规(包括蛋白定量),并作细菌培养。
以后根据病人情况,每1~3个月常规复查血钙、磷、氯化物、尿酸、血清蛋白、血脂、红细胞压积、乙型肝炎抗原,病情不稳定或透析中病情变化时,如发生腹膜炎或水、电解质失调等,应随时复查相应项目,透析液常规检查和蛋白定量测定不宜用隔夜留腹的透析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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