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发现骨折的治疗原则为以下几点:
第一,要马上处理一些危及生命的因素,如心、脑、肝、肾、脾这些重要脏器的损伤,因为它们可能导致立刻生命危险,所以要尽早的处理,除此以外,像一些血管神经的损伤,也需要尽早的处理,因为这类的损伤可能引起休克而危及生命。
第二,对于一些开放性的骨折,在稳定生命体征的前提下,要尽早的做手术干预,比如开放性的骨折,可以采取尽早的清创,然后使用有限的内固定配合一些外固定,比如外固定支架,做到尽早的处理。
第三,一些不稳定的骨折,比如骨骨干的骨折,在早期可以先采取一些保守治疗的方式,比如使用持续的牵引,而达到缓慢的复位和稳定骨折端的目的。
第四,在生命体征完全稳定,病情稳定,而且一些隐匿的损伤完全查明以后,逐步的进行全身各个部位的骨折的切开,复位,内固定,针对多发性的骨折一般不建议做保守的治疗,如果能手术的话尽量的做,手术切开、复位、内固定,因为这样对骨折的恢复,还有一些并发症的预防是非常有好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