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达到临床缓解标准后,是可以慎重停药的。类风湿关节炎临床缓解标准为:
一,晨僵时间低于十五分钟。
二,没有疲劳感。
三,无关节痛。
四,活动时无关节痛或者是关节无压痛。
五,无关节或腱鞘肿胀。
六,红细胞沉降率,女性小于每小时30毫米,男性小于每小时20毫米。
符合五条和五条以上,并至少连续两个月者可考虑为临床缓解。
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停药期间,一定要避免感染,寒冷,潮湿,过度劳累,创伤等各种诱因,注意关节的保暖。同时,要密切注意病情的变化,如果出现关节炎症状或者是活动性血管炎,心包炎,胸膜炎和近期无原因的体重下降或者是发热等现象时,应尽早到医院复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