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力残疾一级,是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度重损伤,正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90dBHL以上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几乎听不到任何的声音,不能依靠听觉,进行言语交流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,极度受到限制,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严重障碍。
听力残疾二级,是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,正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-89dBHL之间,在无助听器设备帮助下,只能听到鞭炮声、敲鼓声或者是雷声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严重障碍。
听力残疾三级,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,正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到80dBHL之间,在无助听器设备帮助下,听到部分词语或者是简单的句子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度受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