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栓塞的主要治疗是抗凝和溶栓。抗凝药物主要有肝素,低分子肝素和华法林,肝素可以与抗凝血酶Ⅲ结合,终止凝血活酶的生成和抑制其活性,抑制血小板聚集及脱颗粒,防止活性物质释放,纤维蛋白溶解,从而终止血栓的生长促其溶解。
肝素和低分子肝素连续使用九至十天,当栓子危险因子消失,移动病人时没有发生肺栓塞症状,此时可合用口服抗凝剂华法林,口服抗凝剂起效时,即可以停用肝素。
肝素治疗最主要的并发症是出血,出血部位常见于皮肤,胃肠道和颅内,当并发出血时aptt及凝血时间延长,此时应中断治疗数小时,如出血明显可用等量的鱼精蛋白对抗肝素的作用,华法林所致出血可以使用维生素K进行拮抗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