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肌炎激素的使用大多数应用于急性重症病例,一般临床使用激素大多控制在2-8周左右,早期会使用氢化可的松,地塞米松等药物,一般在第四周开始逐渐减量,一般使用强的松至第四周调整药物剂量逐渐减量,一般使用强的松1个月后调整使用剂量到原来的50%,从而在第八周逐渐减量到原来的25%。
另一种情况是在心肌炎慢性期,如有心肌炎,炎症,表现时多主张使用糖皮质激素,大多数见于风湿性心肌炎常使用激素量控制在8-12周左右,一般在第六周开始激素减量,一般在12周逐渐减量至原来的10%左右。
心肌炎激素的使用大多数应用于急性重症病例,一般临床使用激素大多控制在2-8周左右,早期会使用氢化可的松,地塞米松等药物,一般在第四周开始逐渐减量,一般使用强的松至第四周调整药物剂量逐渐减量,一般使用强的松1个月后调整使用剂量到原来的50%,从而在第八周逐渐减量到原来的25%。
另一种情况是在心肌炎慢性期,如有心肌炎,炎症,表现时多主张使用糖皮质激素,大多数见于风湿性心肌炎常使用激素量控制在8-12周左右,一般在第六周开始激素减量,一般在12周逐渐减量至原来的10%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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