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化道出血没有确定的输液次数,针对慢性少量消化道出血,可不给予输液治疗,仅针对原发疾病进行治疗即可。而针对急性大量消化道出血患者,患者往往存在休克、血压下降、周围循环衰竭,甚至昏迷等表现,不及时治疗有可能会危及患者生命,此时应当立即建立静脉通道,嘱患者禁食,给予输液治疗。
而输液量及输液的次数应当根据患者消化道出血的程度、出血量以及是否存在活动性出血来决定。针对消化道活动性出血的患者,甚至可24小时多条静脉通道分别给予输液、输入血制品、止血药物及其它抢救药物进行治疗,一般患者的补液量为出血量加患者的生理需要量,并根据患者的血压、心率、血氧、血红蛋白等指标进行调整。